北京市科研项目管理规定

北京市科研项目管理规定

为加强北京市科研项目管理,提高科研项目质量和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北京市制定了《北京市科研项目管理规定》。

一、科研项目的范围

1. 科研项目是指为推进科学技术进步,提高国家、地区和人民生活水平,在一定时间内提出、实施或者研究的各种科学技术问题的活动。

2. 科研项目分为政府科研项目和企业科研项目。

3. 政府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技术开发、社会服务四大类,其中基础研究包括基础科学、基础工程、基础技术等。

4. 企业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创新、产业优化、节能减排、环境保护等领域。

二、科研项目的管理方式

1. 北京市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,项目管理由科研项目单位负责,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科研项目档案,记录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研究成果。

2. 科研项目单位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,制定科研项目计划、预算、财务、物资、设备、人力资源等管理制度,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。

3. 科研项目单位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估制度,对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、研究成果、经费使用等进行绩效评估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。

三、科研项目的审批

1. 北京市科研项目实行审批制度,科研项目的审批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(简称市科委)负责。

2. 科研项目单位应当向市科委提交科研项目申请,经市科委审核后,给予科研项目立项批准。

3. 科研项目立项批准应当包括科研项目的名称、研究内容、研究目标、资金来源、预期成果、可行性分析等内容。

四、科研项目的管理方式

1. 科研项目单位应当建立科研项目数据库,记录科研项目的基本信息、进展情况、研究成果等。

2. 科研项目单位应当建立科研项目评估制度,对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、研究成果、经费使用等进行评估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。

3. 科研项目单位应当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估制度,对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、研究成果、经费使用等进行绩效评估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。

北京市科研项目管理规定是北京市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提高科研项目质量和效率,促进科学技术进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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